关于启用南京师范大学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的通知
各学院、各部门:
根据学校办学需要,信息化建设管理处会同党委办公室和校长办公室,在目前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的基础上,参考有关使用部门建议和兄弟高校做法,研制出统一身份认证的“实名制”办公自动化系统。在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中,具体组成模块有:待办事宜、电子公告、公文处理、已发公文、会议管理、信息管理、日常办公、个人设置等。其中,目前系统中的“电子邮件”纳入“电子公告”,不再独立设置。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用户权限范围为:校领导,“两办”人员,机关部处、直属单位正副职领导、秘书,学院党政领导、办公室主任、秘书。
经研究,学校定于2008年10月6日起启用新版办公自动化系统。目前使用的办公自动化系统仍将保留以供查阅(见新版中的“旧版数据”),2009年10月6日后将停止使用。新版系统使用教程请登录信息门户下载,具体使用过程中如有问题,请与信息化建设管理处联系,联系人:朱晋宁;电话:85481056。
特此通知。
党委办公室
校长办公室
信息化建设管理处
二○○八年九月二十四日